??? 濟南市教育局日前要求,各學校要嚴格控制考試方式、科目和次數(shù)。義務教育階段不得組織以縣區(qū)或學區(qū)為單位的期末統(tǒng)考或聯(lián)考;不允許任何學校、任何班級以任何方式公布學生考試成績或按考試成績給學生排名次,不得以學生的成績作為評優(yōu)、評先的唯一依據(jù)。期末考試成績不能在放假前告知學生的,一律在假期開學后告知,不得在假期中以取考試成績單為名通知學生到校。 不按考試成績給學生排名次,既非“新規(guī)”,亦非濟南“獨創(chuàng)”。譬如,早在2007年,山東省教育廳就出臺《山東省普通中小學管理基本規(guī)范(試行)》,其中明確規(guī)定:中小學校、班級不允許以任何方式公布學生考試成績、按考試成績給學生排名次等。 然而,這些規(guī)定被嚴格執(zhí)行了嗎?對此,筆者還是有一點點發(fā)言權的。筆者的女兒在濟南某學校讀初中,這所學校不僅每次將期中、期末按成績給學生“排名次”,即便是在日常教學中的每一學科的小考,老師也會在試卷成績的旁邊,清晰地注明名次。據(jù)筆者了解,在濟南市,在以往,的確有些學校在違反教育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違規(guī)按考試成績給學生排名次。 個別學校為何樂此不疲地給學生“排名次”?一是源自偏頗的教育理念。有些教育工作者認為,“排名次”能激勵學習成績好的,鞭策學習成績差的。二是與學校和老師的畸形評價機制有關。因為有個別學校把班級分數(shù)、排名作為老師評優(yōu)樹先、升職晉級的依據(jù)———?分數(shù)不僅是學生的“命根”,也是老師和學校的“命根”。第三,也確實是一部分家長的迫切需要。有些家長“望子成龍、望女成鳳”,偏執(zhí)地認為自己教育子女是否成功,考試成績的高低就是衡量標準。 其實呢,“排名次”,不僅侵犯孩子們的隱私權,而且教育實踐一再證明,這種排名弊端多多,容易給大多數(shù)學生帶來負面壓力和標簽效應,特別是心理和精神上的傷害。有些排在后面的學生甚至會產(chǎn)生逆反心理,破罐破摔??梢哉f“排名次”表揚的是少數(shù)幾個,打擊的卻是多數(shù)。再者,“排名次”是應試教育的產(chǎn)物,與素質教育格格不入。 那么,如何讓市教育局的這項利好政策落到實處,給孩子們提供一個寬松愉快學習、健康成長的環(huán)境?竊認為這需要多措并舉,比如,要建立科學的評價機制,無論是教育主管部門評價學校,還是學校評價老師,都不應該簡單地與學生分數(shù)掛鉤。再如,要暢通舉報途徑,加強各方監(jiān)督,嚴厲查處和糾正個別學校和老師的違規(guī)“排名次”行為。 當然,學??梢越o孩子“排名次”,了解每一個學生對學科知識的掌握程度,以此作為改進教學、因材施教的依據(jù)。也可以“秘密”告訴家長,讓家長了解孩子學習情況,以便有針對性地加強教育。但前提是,不要讓“名次”異化為一把“鞭子”,抽痛了孩子們的尊嚴,讓隱私無處安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