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員 牛天慧 文/圖
本報訊 “楊所長,謝謝你們幫我們兩家化解了矛盾糾紛?!?月20日,拘留期滿在家的畢某海通過電話向項城市拘留所所長楊冰軒表示感謝。
畢某海、畢某領是項城市高寺鎮(zhèn)某村村民,兩家相距30米左右,中間無其他住戶。幾年前,畢某海在自家大門口種了2棵石榴樹,隨著時間的流逝,石榴樹漸漸長大,樹枝延伸到了路中間。畢某領認為,石榴樹嚴重影響了其正常出行,多次與畢某海協(xié)商未果。
2024年5月8日,畢某領發(fā)現(xiàn)自家麥苗被人踩踏,畢某海稱,是其妻子用噴灑農藥的噴桿將兩家麥地交界的麥壟分開了,沒有踩踏麥苗。畢某領以對方故意踩踏其麥苗為由,拿著菜刀把畢某海家門口的石榴樹砍倒。隨后,雙方當事人發(fā)生了肢體沖突。因雙方互不相讓,未能達成調解,均被行政拘留。進入項城市拘留所后,雙方情緒極不穩(wěn)定,且有對抗心理,都堅持認為是對方無理取鬧,自己不應該被拘留。
了解情況后,項城市拘留所所長楊冰軒、指導員李雯雯、副所長師海峰將兩人列為重點關注對象,和他們談心談話,進行心理疏導,同時,從法律、道德、親情方面對兩人進行感化,讓他們真正認清事態(tài)繼續(xù)蔓延將帶來的嚴重后果,促使他們知錯、認錯、改錯。
經過李雯雯、師海峰多次耐心調解后,畢某海、畢某領逐漸平復了情緒,消除了誤解。最終,雙方當事人及其家屬冰釋前嫌、握手言和,并自愿達成和解協(xié)議。至此,這起矛盾糾紛在拘留所里被成功化解。③2